为不断增强我院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夯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大力普及“一懂、三会”基本技能。以“119消防日”为契机,决定于11月份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目的
通过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自觉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的大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119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活动的开展和实施。
组? 长:田德全
副组长:程花林
成? 员:学院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
活动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各部门活动开展协调、联络工作。
四、活动安排
“119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5日至11月10日)
1、学校各处室、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发动,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具体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统战部牵头做好宣传月期间校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广播站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3、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班级召开“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熟悉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做好公寓逃生疏散突击演练准备。
4.后勤基建处要加强校内水、电、气设施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梳理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各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重点做好食堂、超市等重点部门的防火工作。
5.消防志愿者服务大队、校卫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进班级,进宿舍”宣传活动,近距离走进学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6.灭火疏散演练: 11月8日下午3点,由保卫处、学团工作处牵头,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人员组织,统一举办灭火和疏散演练活动,参加人员以2018级新生为主,灭火演练地点设在17号公寓前广场,疏散演练点设在7.8.9学生公寓,各学院要做好灭火、疏散演练前动员、注意事项和活动预案制定,确保演练活动实施过程的顺利和安全。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改(11月11日至11月20日)
1、各处室、二级学院要开展对本部门管辖的教学设施、办公经营场所、学生公寓等建筑设施的消防器材配备是否正常使用、设置是否规范、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安全漏洞要及时上报。
2、各处室、二级学院要针对本部门实际,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要有针对性进行整改落实,特别是防火重点部门如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图书馆等,职能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循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坚决纠正消防安全违章、违规现象。
3、入冬季节,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形势更加严峻,违章电器使用现象有所抬头,学团工作处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精心组织人员对学生公寓进行彻底排查,坚决杜绝室内吸烟、违章用电,制定措施,强化宿舍内做到“人走电关”,不留火灾隐患,确保学生公寓用电安全。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消防安全宣传月”领导小组将对学院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各部门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实施效果、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将检查结果以《安全通报》形式,在全院通报。
五、活动要求
1、各处室、二级学院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活动精神贯彻到每位师生员工,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2、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清除,不能立即清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限时消除。需要学院解决的及时上报进行解决。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消除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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