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不断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下简称“十项准则”)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践行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特推出师德教育之警示案例专栏,通过梳理教育部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案明理,以案释规,帮助大家更加准确地理解把握“十项准则”,树牢师德规范,坚守行为底线,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警示案例
案例一:
上海海事大学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姜某某在发表的文章中抄袭他人成果。
案例二: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教师李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2019年5月31日,李某某通过微信对该校1名女学生进行言语骚扰,并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女学生发生并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案例分析
由上述2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
在案例一中,姜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
在案例二中,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
处分结果
案例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姜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年内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取消两年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案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依法撤销教师资格;天津财经大学党委对李某某所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成学院做出深刻检查。